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案在京举行
6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京举行,审议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等。
6月24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赵乐际委员长主持。新华社记者 姚大伟 摄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
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监管短板,守牢安全底线。修正草案共3条,主要规定了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三方面内容。
在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方面,修正草案明确,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违法生产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修改完善治理平台“内卷式”竞争方面的规定;完善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平台经营者处置平台内经营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义务;细化对侵害数据权益、恶意交易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对大型企业等经营者滥用自身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作出规定等。
特别是,本次修法针对网络领域竞争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针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平台“内卷式”竞争,修订草案明确平台经营者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按照其定价规则,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来源:庶正康讯 图源:朝文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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