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公安局已对“7.1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百好物app)立案侦查
万源市公安局已对“7.1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中百好物app)立案侦查。为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查清案件事实,切实维护参与人合法权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将对“7.1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参与人进行信息登记和证据收集,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所有涉及“7.1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未报案(登记)的参与人。
二、登记内容
1. 参与人的资金流水记录(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
2. 参与人身份证信息复印件,与案件有关的聊天记录及其他佐证材料。
三、登记方式
请参与人自通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万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室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1. 请参与人及时、如实提供证据材料进行报案登记,以免影响自身合法权益;
2. 参与人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到场登记的,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3.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报案地点:万源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驮山北路112号原森林公安局办公点)
联系人:袁警官、李警官
联系电话:0818-8623554
万源市公安局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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