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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丨看似生财之道,实际是传销的套路!

2025-09-15 11:55󰄲0 󰋇 1626 次

  近日,金川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金昌建市以来涉案人数最多的一起传销案件,被告人将被依法判处刑事处罚。那么传销是指什么呢?该怎么区分传销和社会性投资呢?

  传销犯罪犹如隐藏在暗处的“经济毒瘤”,严重威胁着社会稳定和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并不直接创造价值。

  传销的特征有以下几点:1.收取入门费。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直接交纳会员费、购买指定金额的商品或者上缴一定数额投资款,才可加入组织并获得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2.拉人头。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3.团队计酬。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4.传销活动常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实际并无真实项目,或产品价值与宣传严重不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广大市民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风险意识,守好自己的“钱袋子”。做到凡是交加盟费、入门费的不碰,凡是“拉人头”的不碰,凡是按人头抽成的不碰。切记,无论传销组织以什么名义,打着什么旗号,“缴纳会费、层级返利、逐级发展下线、裂变式聚集财富”的本质不会变!如果生活中发现疑似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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