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50000元!乌海市海勃湾区查处“藏品一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乌海市海勃湾区查处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基本案情】
2025年7月,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海勃湾区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检察意见书和不起诉决定书,对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左右参与“藏品一号”网络传销平台,该平台需要交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上线从下线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即通过发展下线人员牟取非法利益。其行为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和第七条规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违法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罚款人民币250000元。
【典型案例警示点】
本案系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配合。虽然司法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但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彰显了“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衔接”的法治原则。
此案警示公众,参与传销活动即使未获利益,仍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提醒广大群众自觉远离传销,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稳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的线索,可依法通过全国12315平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官方渠道进行举报、投诉或咨询。
来源: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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