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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销售“套路多多”亟待法治亮剑

2025-11-13 09:03󰄲0 󰋇 2590 次

  “只要定期服用便能有效控制血压、血糖和血脂,有效抑制‘三高’!”“国家保密项目,危重患者坚持服用即可药到病除!”……如今在网络上,充斥着各类保健品广告,其中不乏所谓“神药”。

  保健品已成为很多消费者维护身体健康、提升生活品质的一种选择。然而,保健品销售却“套路多多”,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问题屡见不鲜,特别是一些“入口”的保健食品,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为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安全地消费保健食品,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近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理性购买保健食品。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保健品市场长期存在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夸大宣传等乱象,针对各类变式销售手段,应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监管部门在不断强化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强宣传,提高消费者防范意识。

  夸大功效 乱象频现藏套路

  提及保健品,家住北京市昌平区的刘燕不住地摇头,因为自己73岁的母亲就是一个保健品的“狂热用户”。

  在刘燕给记者提供的一段视频中,记者看到刘燕的母亲端坐在棕红色沙发上,老人的眼睛被白色护眼贴“罩”住,双手平放搭在膝盖上,膝盖处贴着护膝贴片,脚下踩着的足浴盆中,黄色的“药水”在不断地震动着。

  “这只是我母亲的日常保健。”刘燕告诉记者,家里专门有一个药箱,里面堆满了母亲从各处买来的保健食品,有的号称能治“三高”,有的承诺能软化血管,还有的宣称能为身体排毒。

  刘燕对此很无奈,作为女儿,她只能尽力保证老人买回来的这些保健食品拥有官方认证标志(即“小蓝帽”),但对于功效,她深知绝不可能有宣传的那么“神”。

  像刘燕母亲这样对保健品深信不疑的人不在少数,特别是一些中老年人,对于商家宣称的功效几乎毫不怀疑,这也使得在保健品销售中,夸大宣传、滥用极限词等成为常见套路。

  “保健食品是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法律定位,可以声称明确的保健功能,其他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振宇介绍,保健品涵盖的范围更加广泛,是消费者对声称具有功能或者功效的食品、用品的俗称。比如,宣称有保健功能的酒、有瘦身功能的咖啡等食品,宣传具有特定保健作用的床垫、理疗仪等日用消费品等都属于保健品范畴。

  邓勇指出,除了虚假宣传、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保健品市场还隐藏着诸多问题。比如,有的产品标签说明书使用注意事项信息缺乏、商标随意贴牌、使用图案暗示功能等。还有的商家冒用、伪造批准文号生产保健食品。

  邓勇认为,商家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多部法律,面临着民事、行政和刑事等方面的法律风险。

  转战线上 直播带货成盲区

  此前谈及保健品销售套路,大多集中在线下,销售人员通过持续关怀、虚假承诺等方式获取消费者信任,进而推销高价保健品,甚至以“亲情营销”、免费礼品、公益义诊等为诱饵,实施精准欺诈。

  随着网络经济飞速发展,保健品违法营销开始从线下转向线上发展,套路多样且更为隐蔽。比如,一些网红主播、知名博主,利用自身影响力和流量优势,在线上直播期间对一些普通产品、保健食品等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功能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看来,这一问题的核心在于当前直播间营销行为的法律定性不清。

  陈音江指出,根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规定,“三品一械”(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网红主播等在直播间推销“三品一械”的行为,已经起到了广告效果,但现有法律法规中却并未明确将直播间宣传定性为商业广告,导致监管缺乏明确依据,使得网络直播中保健品虚假宣传乱象时有发生,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陈音江建议,尽快明确直播营销的法律定性问题,参照电子商务法、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完善“三品一械”直播带货相关法规或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主播在直播间宣传推荐“三品一械”及相关食品行为的法律属性,细化有关违法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将直播间里的“三品一械”宣传纳入有效监管,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邓勇认为,针对直播带货中的保健品销售乱象,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平台监管同样至关重要。平台要加强对直播间的实时监测,对涉嫌虚假宣传的内容及时进行处理。此外,要加大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要对直播带货中保健品销售乱象进行全链条打击,对涉嫌虚假宣传的直播间、商家、生产企业等违法主体依法进行查处。

  破局之道 法治监管筑防线

  保健品销售乱象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多年来相关部门也一直予以严厉打击。

  以保健食品为例,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8月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2020年4月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7部委开展了为期5年的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严格监管执法,严打重处违法行为。

  尽管在相关部门的严厉打击下,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但违法营销渠道也更加隐蔽。比如,有的保健品商家会通过个人微信、微信群等私密社交渠道,将目标顾客引流至网络直播间或小程序平台,再通过夸大功效等手段进行售卖。

  邓勇认为,治理保健品销售乱象应多措并举。鉴于当前各类形式多样的营销乱象,要不断强化部门协作,市场监管、公安、网信等多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保健品销售乱象。

  针对当前保健品涵盖范围非常广泛,没有明确法律界定的现状,邓勇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明确保健品的定义、范围、监管标准等,填补法律空白,为监管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依据。(记者 赵晨熙)

  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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