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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条例”参与起草人剖析中国直销行业法治发展历程与前行路径

2025-11-27 08:47󰄲0 󰋇 1995 次

  11 月 20 日,“直销立法 20 周年研讨会” 暨北京大学中国直销行业发展研究中心2025年会于北京大学隆重召开。在直销立法二十周年这一关键节点,回望行业在法治轨道上的发展足迹,梳理实践中的经验与挑战,明晰未来前行方向,对推动中国直销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与时代价值。

  会上,两个条例起草人之一刘敏,从立法背景、实践成效、面临挑战及未来展望多个维度,深度剖析了中国直销行业的法治发展历程与前行路径。

  时代使命:立法的历史逻辑与核心要义

   (一)立法缘起

  自 1998 年起,我国便持续开展传销整治工作。为从法律层面彻底遏制传销蔓延态势,原国务院法制办、原国家工商总局于直销条例立法前一年,率先启动《禁止传销条例》的起草工作。 两项立法进程相互交织、互为支撑,既体现了我国对国际义务的严格恪守,也彰显了维护国内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2005 年 8月,《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同步颁布实施,这一里程碑式的举措意义重大。

  结合中国市场发展阶段的鲜明特征,最终明确了直销的三个涵义:其一,是“无固定地点” 的经营形态,与国际通行定义保持一致;其二,是“以人为媒介” 的销售模式,区别于传统店铺零售的经营逻辑;其三,是“符合国际惯例” 的合规经营,与传销的欺诈性本质形成根本分野。这一精准界定既积极回应了入世承诺,又有效规避了盲目照搬国际模式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为行业发展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

  (二)两个条例分开立法

  分置规制的科学考量 《直销管理条例》与《禁止传销条例》虽紧密关联,但并未合并立法,核心基于三方面的现实需求:

  立法目的不同:《直销管理条例》聚焦 “规范”,通过明确经营标准、细化监管措施,引导直销行业在合规轨道上健康发展;《禁止传销条例》聚焦 “打击”,通过精准界定违法情形、设定严厉惩戒手段,坚决遏制传销对市场秩序的破坏。

  调整范围不同:

  传销行为的滋生领域早已超越直销范畴,延伸至电商、直播电商、微商、特许经营等多种经营形态。

  规制手段不同:

  对直销的监管以 “引导 + 规范” 为主,通过民事约定、经济调控、行政监管及行业自律等多元方式,实现柔性化、精细化管理;对传销的治理则以 “强制 + 惩戒” 为主,通过行政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追究刑事责任等刚性手段,形成强大震慑。

  两个条例:意义与作用

  (一)意义

  两部《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市场经济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第一次从法律上明确直销是中国市场经济活动中营销模式(合法性法制保障),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明确直销合法地位和传销违法性质,对直销健康发展,依法打击传销提供法律保障,对提高社会认知层度,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都有着重要作用。

  直销市场的发展和打击传销工作的成绩,在实践上证明两个条例的促进作用。

  (二)作用

  二十年来,直销立法的实践价值逐步显现,实现了 “行业发展” 与 “市场治理” 的双向共赢:丰富经营主体、创新劳动关系、完善监管手段,保证金信息披露、连带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也为其他无店铺销售模式的发展做出有益探索。

  砥砺前行:新时代面临的挑战与思考

   (一)当前面临的双重挑战

  尽管二十年来成效显著,但随着科技快速发展、业态不断迭代,直销行业仍面临诸多现实挑战:

  法律制度适应性不足:直销发展和打击传销都面临着法律制度完善和科技发展的挑战;

  制度性成本制约发展:直销企业和行业的发展还面临着大量制度性成本的挑战,放管服改革和公平竞争,给直销与电商、微商、直播等无固定场所销售公平竞争环境和机会。

  (二)带来的思考

  两个条例的调整范围: 完善法律制度衔接

  一方面,《禁止传销条例》与刑法组织“组织领导传销罪”,国际反金字塔欺诈法律调整范围保持一致,持续严厉打击 “拉人头”“骗取入门费” 传销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将违法经营性质的“团队计酬” 纳入《直销管理条例》调整范围,明确 “团队计酬” 的界限,对团队计酬出现的违规行为,依照直销条例进行处罚。

  进一步明确直销行为,确定直销条例调整范围。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多举措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直销的路都是中国直销人自己走出来的。中国直销未来要靠中国直销行业企业和直销人奋斗。

  来源:CWTO直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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