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严打传销再定调: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生存空间
新年伊始,打击传销的“组合拳”密集落地,释放出2026年相关部门持续高压严打的强烈信号。从政策定调到法治完善,从执法升级到协同共治,我国正逐步构建起一张覆盖全链条、多维度的传销治理立体网络,以零容忍态度筑牢群众财产安全与市场秩序防线。
在市场监管领域,严打传销的工作基调早已明确,过往成效为新一年治理奠定坚实基础。2025年11月6日召开的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座谈会,晒出“十四五”期间的亮眼成绩单,查办传销和直销违法案件21.28万件,取缔传销活动场所8400余个,教育和遣散传销参与人员12.24万人次。
此次会议不仅总结了过往成绩,更为2026年传销治理锚定了新方向。会议强调,持续严厉打击传销违法行为,防范聚集式传销回流反弹,坚决遏制网络传销发展蔓延;进一步创新传销治理方式,推动实现从“部门执法”向“协同共治”转变,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进一步加强全链条监管,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力挤压传销活动的生存空间,铲除传销活动的滋生土壤。这一系列部署为新一年的传销治理工作划出了重点、明确了路径,彰显了久久为功、标本兼治的坚定决心。
法治保障的持续完善,为传销治理注入了强大动力。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精准破解了此前传销治理中“刑事打击门槛高、行政追责力度弱”的难题。
新法新增第三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通过增设行政拘留处罚,将监管范围拓展至所有组织、领导及胁迫、诱骗他人参与传销的行为,且无需以人数和层级为前提,实现了对传销违法行为“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治理目标,有效弥补了此前监管的漏洞和不足。
3月20日起将施行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则从违法所得核算层面补齐短板。其中第十条明确,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全部收入计算。结合总局对团队计酬式传销违法所得计算的解读,彻底解决了以往认定标准模糊、追缴难度大的问题,构建起“违法必追责、追责必罚没”的闭环管控。两项新规与刑法相关条款互补衔接,正式形成了“民事追偿、行政惩戒、刑事打击”三位一体的传销治理法治体系,让执法有章可循、惩戒有据可依。
在执法实践层面,科技赋能与协同作战让严打态势落地生根。前不久,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王丛川在《做客央广网》栏目中指出,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跨区域的突出特点,为提升打击质效,公安经侦部门坚持“统分结合”原则,依托“云端”打击模式,运用集群战役开展集智研判、集约打击、集中收网。
“十四五”期间,公安部共部署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犯罪领域集群战役410余次,成功铲除一大批重大犯罪网络。面向“十五五”,公安经侦部门将聚焦四大重点,构建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治理新格局。其中,在精准打击方面,将聚焦养老、旅游、农业、慈善等民生领域,以及投资理财、私募股权、虚拟币等金融领域,部署专项行动。依托“云端”打击模式,严查重大案件、清理犯罪平台,形成有力震慑。
从政策层面的协同共治导向,到法治层面的全链条惩戒覆盖,再到执法层面的科技赋能精准打击,我国打击传销工作正实现从“单点突破”到“立体防控”的深刻转变。2026年,随着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这张集预防、惩戒、治理于一体的立体网络将持续优化,既斩断传销犯罪的利益链条,又筑牢群众防范意识防线,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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