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一个新名词:“教育传销”,事实上传销手段用于教育已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现在很多孩子因为家长的无知而被贴上了“不听话、不乖、不爱学习“的标签。正因为如此,某些做传销的无耻之徒在这些家庭的伤口上撒盐,趁火打劫。逮着家长急于解决问题的心理,疯狂往自己口袋里敛财。而问题的根源其实就是家长自己。 涉嫌教育传销公司的一贯套路:想让家庭和谐?调教出听话的好孩子?想让孩子的学习成绩突飞猛进?给你推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5日讯近日,信用中国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杭上市监队处罚﹝2021﹞30号)。该决定书披露了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团队计酬案。 杭州康又美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当事人要求消费者一次性缴纳道具款和首单货款,方可成为当事人的门店代理商。取得代理商资格后,可推荐他人成为该公司的代理商,并获取相应的奖励。该行为属于《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项所指的传销行为。当事人发
2月初,安庆大观警方经缜密侦查、连续奋战,历时1个多月,一举破获孙某某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成功摧毁了一个涉及全国12个省市的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涉案资金2亿余元。 案件详情 2021年1月,接群众报案称,“环球财富熊猫金元”投资平台涉嫌传销。在此平台交纳一定费用后,通过发展下线以获取利益,疑似传销组织。 民警克服重重困难,循线追踪、多方取证,对该网络传销案件的资金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杭州梵之品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因“利用互联网传销”被杭州市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处罚信息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作:1、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2、罚款1400元(壹仟肆佰元整)。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组织策划传销的行为作:
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4月1日,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其他行政裁定书》)。 据《其他行政裁定书》显示,申请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冻结被申请人蜜源(广州)新
近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打击传销犯罪、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新闻通报会,发布多起网络传销犯罪典型案例,提醒民众理性投资,避免陷入传销骗局。 高额返利 传销夫妻档“请君入瓮” 近年来,因共享单车、共享汽车、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新形态的涌现,让共享经济进入大众视野。罪犯刘某刚(已判决)以共享经济为幌子,建立唐卡投资模式,通过网络平台发展下线会员。该模式以高回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和
以外汇交易托管为噱头,以互联网为载体,以推荐注册加入的形式发展会员,要求加入者缴纳费用获取加入和发展下线的资格,并以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设定交易佣金、合约佣金、级别分红、盈利分红等动态奖励制度进行返利,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壮大,通过传销活动大肆敛财近8亿元。3月31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该起特大传销案的起诉书。 鹰鉴在该起诉书上看到,2019年1月,李总(新加坡籍)(在逃)伙
3月1日,记者从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于近日查处了一推销“雷达币”的窝点。执法现场,公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余某租住在公安县长江河道管理局宿舍房屋内的雷达币宣传展板进行了拆除,并注销了余某的营业执照。 公安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雷达币”销售窝点进行现场清理。 余某出租屋内的“雷达币”宣传展板。 据了解,余某原本在广东打工,去年11月回到公安,开始做起了“雷达币”的生意
去年10月16日,民警分别赶赴桂林和深圳,抓获了秦某、翚某等相关涉案人员17人,贵港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破获一起三维码传销案件,涉及152万余人,涉案金额高达3.59亿余元。 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秦某某雇佣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租用阿里云服务器,以其实际控制的桂林市东晟酒业有限公司(下称东晟公司)注册信息为主体搭建用于售卖口罩、消毒水等物品的网站,并设立微信公众号(名为“未来轨迹”)用于推广业务
涉众型异地传销组织有一个特点,传销内部基本不发展本省人员,但有一个特殊的传销团伙,该传销组织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名实施传销诈骗活动,该组织不但诱骗外地人员从事传销活动,该组织还诱骗本省人员参与其中。 4月1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德惠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为名实施传销活动,被告人加入该组织后,担任“寝室长”,负责寝室内成员的饮食起居、听课、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