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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用“直销交易所”规范直销的建议

2011-05-26 13:47    来源:网友投稿    作者:公平天下󰄲8 󰋇 16476 次

本人是1995年——1998年的传销人,98年4月由于种种原因,国家将传销翻牌直销,本人即停止了钟爱的传(直)销生涯,但从未间断对直销的关注。

直销这个营销形式自进入中国大陆就是非不断,历练到今天也没能规范,而且是越堵越乱,究其原因是管理方法之缺陷。堵不如疏,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方法势在必行。

在这里说直销“历练到今天也没能规范”,是有依据的,纵展横观一下今天的直销市场,似乎有直销牌照的直销企业合法、规范,其真实不然。申办(颁发)了牌照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合法”,他们的行为合法吗?他们哪一家是按照申办牌照时备案的《市场计划》运作的?他们备案的全是符合《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中“没有团队计酬”和“奖金比例未超30%”,可实际操作中全是反然。

直销的核心即是“团队计酬”,即“多层次”,也正是这个核心特质吸引着趋之若鹜的人群。

众多事件和自然现象堵不如疏,堵只能造成双方力量的对抗及或明或暗的较量,疏才能使其力量得到释放而减小,更便以引导和管理。在此,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直销交易所”,用“直销交易所”这个有形的管理工具来管理松散而胶着的直销。

直销交易所为所有取得直销牌照的公司办理“报单”和“奖金结算”及与各公司交割,直销人的个人所得等税由交易所代扣代交(税务部门),绝对避免了日前直销公司扣缴直销人税款不交或少交的行为。另外,管理部门要放开和规范多层次,这样就避免了直销公司报备一套《市场计划》而实行另一套《市场计划》,更能避免直销公司随意地朝令夕改《市场计划》而伤害直销人和消费者的利益。直销人或消费者通过互联网在交易所“报单”后会自动通知其公司,产品的交割(发送)由其公司负责。

在交易所挂牌的直销企业要按规定在交易所披露信息,尽大可能地保证了信息的公开、公正、真实、有效。直销人和消费者能在交易所查询相关信息,就更有效的避免了团队的不良操作。

优于互联网的应用,这个交易所申请建在首都的南大门石家庄,依托“共和国从这里走来”这张红色名片,参仿证券交易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建立“交易大厅”,使直销产业走向一个具有中国特色、规范化,更阳光、更健康地为中国的“一枝独秀”经济助推贡献直销应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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