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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警惕虚拟货币传销骗局!

2020-10-14 08:51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0 󰋇 12561 次

  2020年9月2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nifa.org.cn/)和官方公众号发布警示信息:

  http://www.nifa.org.cn/nifa/2955675/2955763/2990051/index.html

  这是以漫画形式进行的“风险警示”,转载如下:

  据了解,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NATIONAL 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 OF CHINA,英文缩写NIFA)是按照2015年7月18日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等10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建立的国家级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2015年12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通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准予成立。

  近年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对“虚拟货币骗局”发出多次警示。

  2020年4月2日

  2020年4月2日,发布了《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

  全文转载如下:

  http://www.nifa.org.cn/nifa/2955675/2955763/2987308/index.html

  2017年,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虚拟货币交易和ICO行为是非法金融活动,并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为逃避监管打击,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注册或将服务器设置在境外,继续从事相关活动。这些平台常以各种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比如,近期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有平台开始炒作“虚拟货币是超越黄金白银的避险资产”概念,而实际情况则是其价格大幅下跌致使消费者损失惨重。不仅如此,这些平台还通过机器人程序刷量、篡改数据等行为,借以营造出虚拟货币交易市场的“繁荣”假象。通过对部分平台的交易数据抽样分析,40多种虚拟货币交易日换手率超过100%,70多种日换手率超过50%,在币种交易单价和市值均不高的情况下刷出巨额交易量,还有平台直接采用粗陋手段,爬取其他平台信息,完全复制伪造交易量。

  在诱导消费者入场后,平台会采用各种操纵市场手段侵占消费者财产。一是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平台通过高买低卖,高频交易等恶意操作程序侵占消费者财产。二是平台使用横盘、拉盘,砸盘等技术手段操纵交易,消费者完全不知道实际交易情况。三是平台常通过宕机、拔网线、冻结资产等手段使交易突然停滞,参与杠杆交易的消费者因无法主动平仓引发爆仓而损失惨重。

  须注意的是,由于“出海”经营,这些平台运营主体较为隐蔽,其通过频繁变更网站域名和服务器地址,以及采取线上导流线下交易等方式,逃避监管部门打击,其运营主体注册地、办公地以及业务开展区域常常不同,消费者往往无法确定运营者身份,一旦发生财产损失很难追回。

  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

  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及相关投机行为。会员机构还应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为其提供便利。广大消费者应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参与相关投机行为,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2019年12月13日

  2019年12月13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一文。

  全文转载如下:

  http://www.nifa.org.cn/nifa/2955675/2955763/2985175/index.html

  据金融监管部门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监测发现,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区块链旗号大肆炒作“虚拟货币”,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在境内有死灰复燃迹象。究其本质,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以区块链之名,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之实,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于2017年9月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有关规定,并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此,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郑重提醒:各会员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恪守行业自律要求,主动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任何涉及ICO和“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炒作行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呼吁广大消费者应谨慎判断以区块链名义进行的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主动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要盲目跟风炒作,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如发现有任何机构涉及此类非法金融活动,消费者应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或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对其中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资料来源:

  (1)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网(http://www.nifa.org.cn/)

  (2)风险提示|警惕虚拟货币传销骗局

  (3)关于参与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投机炒作的风险提示

  (4)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与“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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