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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警方破获“MFC”网络传销案 一骨干将获刑3年以下

2020-12-20 11:24    来源:鹰鉴󰄲0 󰋇 11833 次

  2020年6月12日,湘乡市公安局破获一起“MFC”网络传销案,湘乡市女子卢某某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刑事拘留。12月18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该起传销案件的起诉书。

  经查:2012年马来西亚MBI集团公司推出MFC理财平台,宣称MBI公司旗下在全球有大量房地产、旅游、酒店、商店业务,投资MFC理财平台能获得高额回报,且包赚不亏.

  该传销平台规定,成为MFC会员须由一名会员推荐,按照100、200、500、1000、2000、5000、15000、35000美金八个不同等级选择缴纳会费,加入后,平台向会员配送对应美金的虚拟代币,会员间按照推荐发展的加入顺序组成上下层级关系,发展下线可获得直推奖、对碰奖、代数奖。

  自2014年被告人卢某某被上线成员杨某某拉拢加入“MFC”传销组织集团后,先后通过利益诱惑和上线分享等方式拉拢相关人员加入进来,并以缴纳100美金至500美金不等的方式入会,取得MFC的会员资格,获得注册的账号和密码后,再发展他人加入便可获取高额回报或报酬为诱饵,不断的在发展下线成员以达到壮大自己队伍的目的。

  为了谋取更大的非法利益,卢某某先后发展了李某、李某某、谢某某、陈某某、胡某某、王某某、喻某某、刘某某、蒋某某、曾某某等人加入“MFC”传销组织,成为自己的下线成员。同时帮助自己的下线发展下线。

  卢某某通过发展下线成员,然后在发展下线成员的方式先后收取了会员缴纳的会员费180余万元,所收取的会员费全部缴纳至上线成员杨某某和李某某处。

  通过以上方式,卢某某自己谋取了高额回报的非法利益10余万元的现金和自己账户内价值200余万元的“易物点”。其中,"易物点"完全包括卢某某自己投入的40余万元的会员费换取来的,而且该“易物点”完全是公司后台控制,无法提现;谋取的10余万非法利益全部被卢某某用于该传销组织活动。

  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卢某某组织、领导以加入传销组织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卢某某自愿认罪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建议对被告人卢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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