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秀娟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一审判决
日前,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王秀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秀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
日前,由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对被告人王秀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秀娟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