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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州汇生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2021-07-27 16:07    来源:长沙市公安局󰄲0 󰋇 12753 次

  关于“贵州汇生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的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已对贵州汇生林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已对练某、邹某、赵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挽回损失,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根据办理非法集资案件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将对该案集资参与人情况进行核查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相关事项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5日(正常工作日接待)。

  (二)登记地点: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经侦大队(长沙市开福区匍园路237号,开福公安分局巡逻警察大队院内),责任民警:李警官18073177150,朱警官18073183925。

  另:已在长沙市公安机关提交材料登记的不用再重复登记。

  (三)登记事项: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现住址、集资额、已收回本金额、投资转账凭据等。

  二、登记所需资料

  (一)集资参与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上述身份证明请提供一份复印件。

  (二)投资合同、缴款凭证等凭据的复印件。

  (三)本人第一次集资至最后一笔集资的资金支付凭证及银行交易明细(现金、转账或是POS机刷卡转账)等相关交易明细及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四)其他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凭证、照片、平台截图、宣传资料等。

  三、注意事项

  (一)此次信息登记的结果将作为案件审理的数据基础,请集资参与人及时参与,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三)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信息登记工作或网上编制、散布各类谣言,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众闹事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长沙市公安局正告相关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经理、部长以及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员),本通告规定期限内迅速到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经侦大队配合调查,对积极配合调查、及时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

  长沙市公安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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