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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直销产品未开封 30日内有权退换货

2012-09-03 09:22    来源:《劳动午报》󰄲2 󰋇 19806 次
    昨天,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市民购买安利直销产品,如产品未开封使用,30日内可凭购物凭证无条件退换货。

  昨天下午,安利、宝健等本市14家直销企业负责人签署了《履行社会责任承诺书》,承诺按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直销管理条例》中规定,消费者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上述机构、网点和直销员应自消费者提出换货或者退货要求之日起7日内,按发票或者售货凭证标明的价款办理换货或退货。

  如果企业违规,工商部门可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工商局经检处处长薄宗林表示,目前,本市有直销企业总部5家,另有9家外埠直销企业北京分公司获准取得了在京开展直销业务的许可,全市共有直销网点271处,直销员1078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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