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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涉老保健品虚假宣传 一企业夸大其词被罚3万元

2025-05-19 08:34    来源:扬州日报-扬州网󰄲0 󰋇 1799 次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对健康的关注度日益增加,一些不法经营者却通过炒作“保健品”概念,通过低价旅游、免费讲座、免费鸡蛋以及“包治百病”等形式,设置套路与陷阱,对产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诱导老年人消费,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昨日,市场监管部门曝光了宝应县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一起典型案例。

  据悉,当事人于2025年2月8日注册成立宝应县文某经营部进行经营活动。为促进销售,该经营部从2月16日开始,通过免费品尝某十八宝酒及赠送鸡蛋、面条等方式,吸引老年群体参与“健康讲座”,并在“讲座”期间以播放视频和现场讲解的形式夸大食品功能,明知其销售的某十八宝酒为普通食品,而非药品或保健品,在没有科学依据的情况下,宣传该酒有排毒、越喝越年轻、越喝越健康、补充营养、改善睡眠、改善精气神、排出体内湿气和寒气、改善骨疼、治疗风湿骨病等功效。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虚假宣传。最终依据相关规定,宝应县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2025年4月起,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我们将持续严厉打击老年人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行为,对违法商家‘露头就打’。”市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处提醒,要警惕“免费”套路、无资质“假专家”和“神效”宣传等陷阱,通过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产品批准文号,验证保健食品是否有“蓝帽子”标志,药品是否有“国药准字”,警惕有“治愈”“根治”“永不复发”“保密秘方”等违规用语的宣传,看病就医一定要到正规医疗机构,保健品不能替代药品,更不能治病。还要注意保留宣传单页、购物凭证和付款凭证,在保护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拍摄“讲座”现场视频,方便后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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