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炒作“RWA”“稳定币”等热点概念,投资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骗局
当“区块链+实体经济”的组合成为创投圈的热词,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也顺势站上了风口。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肆意炒作“RWA”“稳定币”等热点概念,以“拥抱金融创新、投资数字资产、抓住造富新风口”等为噱头,组织大规模宣传推介活动,诱导社会公众参与投资。9月4日,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紧急发布风险提示,此类骗局往往披着“低风险、高收益、实体背书”的外衣,看似是在“布道”,实则暗藏“资金盘”陷阱,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非法集资、赌博、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社会公众财产安全。广大居民要警惕投资“RWA”骗局。
暗流涌动
眼下,“RWA”已成为金融投资圈内最热的话题之一。
“RWA”原始的定义是“真实世界资产”,是一个名词,指的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具体的、有形的(如房产、黄金、艺术品等)或无形的(如债券、股票、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价值物。在区块链和金融领域,“RWA”变成了金融动词,就是通过“代币化”把那些“动不了、卖不快、投不起”的传统资产,分割成若干份,搬到区块链上挂牌出售。举个例子,一栋价值1000万的写字楼,可以拆分成1000万个代币,每个代币代表这栋楼的一部分所有权。投资者买不起一整栋楼,但可以花钱买一小份,还能在链上随时交易——听起来是不是很美好?
然而,这片看似充满机遇的蓝海,实则暗流涌动。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在国内市场接触到真正合规的“RWA”项目,堪比大海捞针。
碰即“凉凉”
我国对“RWA”的监管框架,可以用“严密”二字概括。
2017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即明确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任何所谓的交易平台不得从事法定货币与代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的兑换业务,不得买卖或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代币或“虚拟货币”,不得为代币或“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2021年1月26日国务院第737号令颁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明确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均属于非法集资。
2021年9月15日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发现举报
如此看来,在“RWA”的浪潮中,别被“装”进去,才是最高级的投资智慧。
提醒广大社会公众,要提高依法理性投资意识,保护好自己的财产,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迷惑,盲目跟风,远离可能的投资陷阱。
若发现疑似以投资“RWA”“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线索,要及时向“山西省非法集资线索举报平台”举报,或向属地市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牵头部门或公安部门举报。如已不慎被骗,应立即停止投入任何资金,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等证据,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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