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网 󰊯 新闻资讯 󰊯 打传前线 󰊯 正文

长兴重拳打击传销 查获涉传人员150名

2013-07-30 15:03󰄲0 󰋇 15328 次

近日,长兴雉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雉城镇徐家浜村一出租屋内有人在从事传销活动。雉城所接警后随即组织人员对徐家浜一带的出租房进行巡查,最终在其中的一间出租屋内查获了一个传销窝点。当看到警察的出现,其中一名曹姓人员惊喜地说:“终于获救了!”。经了解,曹某系被老乡以招工名义骗来长兴,当进入出租屋后,曹某发现系传销窝点后就想离开,但该窝点的传销人员采用反锁房门、贴身看守的手段限制曹某的人身自由。之后,曹某瞅准机会逃跑,可马上被传销人员发现,并对他进行殴打。现警方已对限制曹某人身自由的欧某、侯某、石某三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刑事拘留。

    前段时间,雉城、城东派出所民警加班加点,打击了多个传销窝点,教育遣返了多批传销人员。7月29日晚,长兴县公安局联合县工商局、有关乡镇街道出动近300名执法人员,在雉城镇范围内开展了一次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共捣毁传销窝点18处,查获传销参与人员150名,解救被控制人员3名。

    一切始于邀约谎言

     传销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的,因此,传销参与者往往通过网络聊天,电话邀约等形式,以找工作、做生意、游玩等为名将亲戚、朋友骗至传销窝点进行“洗脑”发展下线搞传销。由于没有实际项目的支持,谎言邀约成了传销的运作支柱,然后通过一连串的洗脑以及高额利益的诱惑,使得大量被骗入者开始动摇直至身陷其中乐此不疲。

     赵某参加的传销组织是以销售“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产品的名义,采取以2800元购买一套天狮产品取得业务员和发展下线资格等手段,以“拉人头”、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作为给付上线报酬等多层次计算奖金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赵某一开始是被其同学以找好工作的名义骗来的,在他人天花乱坠的鼓吹下接受了几天的“教育”,逐渐感到这样来钱比较快,如果做得好的话就可以挣大钱,过上梦想的生活,于是他交了2800元成为了该传销组织的一名业务员。随后,他便积极拉拢鼓动亲戚、朋友参加该传销组织,就连他自己的妹妹也未被放过。经过一段时间,赵某发展下线的人数已达到60余人,自己也由业务员升为了主任级别。但最终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谨慎对待朋友邀请

    现在正值毕业大学生找工作的旺季,许多待业大学生社会经历较单纯,生活压力大,急于就业赚钱。针对这些心理,传销组织大力鼓吹传销项目的合法性、盈利性和可行性,不惜用豪车、名表、洋房进行示范效应的蛊惑,争取到此类人群的加入。警方提醒:求职者在接到朋友邀约时,一定要多方核实,对朋友提供的信息要认真甄别,不要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避免误入歧途。一旦被骗入传销组织,要冷静对待,不要惊慌,随机应变,积极想办法与外界取得联系,也可利用外出机会向行人或民警求救,寻找机会报警。

    对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出租屋主最高可罚50万元

    《禁止传销条例》明确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大出租屋主应切实履行出租人职责、义务,加强对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的管理,认真做好房屋实际居住人基本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用于传销活动。一旦发现传销行为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或工商部门,并主动协助开展调查工作。

    打击传销绝不手软

    传销活动以其虚幻的经济利益诱惑了不少群众,不仅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同时还极易诱发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长兴警方将联合工商部门开展“打传销 反欺诈 促和谐”专项行动,坚持严打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对传销行为的打击力度,剑指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犯罪,重点打掉特征明显、参与人员众多的“体系”和网络;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游戏”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犯罪,重点打掉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团伙;采取恐吓、暴力等手段实施的传销犯罪,并对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学生、未成年人等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进行重点打击。

已有[0]条评论,查看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