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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问卷调查 近九成受众要求修改直销条例

2014-05-22 08:49    来源:直销道道网󰄲0 󰋇 22356 次

  热直销网快讯:导语:2014年,直销企业已经从当初仅有的雅芳、如新2家持续增长到43家,直销从业人员扩容到4000万,直销业绩平稳上升到1289.1亿,直销行业协会打破冰点,从无到有……变化的数字背后是否预示着颁布近十年的直销条例也该与时俱进?违规现象的发生是否不可逆转?行业在争论,或许直销条例真正到了需要修改的时候了。

  一、超9成人认为直销条例需修改 准直销企业管理备受关注

  近期,直销道道网联合海伦国际直销研究中心,围绕直销条例争议,以直销企业、准直销企业、专家以及经销商为对象开展调研,本次共发放调研问卷1000份。

  据调研结果显示,96%的人认为直销条例需要修改完善,仅4%的人认为条例不需要修改完善。

  


  直销条例修改意见调研数据

  在直销条例修改方面,认为应该开放多层次直销的占比最高,达37%,这是直销条例颁布后一直存在争议的点;认为应该允许跨区直销的占29%,大多数人认为互联网的发展导致跨区域成为企业、经销商操作的硬伤;认为应该调整30%奖金拨出比例、开放直销产品类型所占比重分别为18%、16%。有代表人士认为,奖金拨出比例应该随市场机制而定,每个企业的拨出比例不需要一致。

  除了设定的四个方面外,此次调研中,关于“准直销企业管理”“服务网点”“直销培训”“消费者和直销员权益”“直销企业申报门槛”这几个方面也受到业内较大关注。

  二、行业在发展,直销条例争议多年未修改

  2005年政府为直销立法至今,直销条例被执行已将近10年。回顾十年历程,直销行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直销企业、准直销数量激增,直销从业人员基数倍增,且直销业绩一路飙升……多年以来,相较于直销条例的纹丝不动,有关条例是否修改的争议却从来没有停止过。

  (一)核心争议——多层次

  多层次是直销的核心所在,是直销最初步入中国就迅猛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本次调研中,多层次是被业界人士屡屡提及的讨论点。回溯过去,它也是直销条例中一直备受争议的焦点。

  2005年9月,国务院颁布了《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此举标志着我国直销业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阶段。多层次被否决,单层次成为所有在中国运营的直销企业的必须遵循的规定。

  2005年立法以后,欧阳文章等一批行业研究学者就开始了多层次是否在中国还有未来的探讨,他们认为单层次直销暴露了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如团队运作难以开展,奖金分配体现不了直销的精髓等等。

  2011第十六届直销学术研讨会在京召开,行业专家针对能否有限地开放多层次直销进行讨论。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副教授倪跃峰直言,“哪怕是规定只能发展到几个层级?”

  2013年第五届专家委员会议在重庆召开,法理专家陈有西发表了自己对多层次的看法。指出多层次传销其实也有其一定的合法性,但是我国还未把多层次欺诈性传销和合法性的销售区分开来,他指出,“团队计酬”并不是都是传销犯罪。

  2014年两会之初,直销道道网也对行业专家、企业高管以及一线的直销人士进行了大量的采访,发现大家对直销法规的修改意愿有增无减,要求适度放开多层次成为他们谈论的主要问题。

  (二)直销条例“细枝末节”修改也成争议

  虽然直销条例的核心问题是多层次,根据以往的报道发现,关于直销条例的小环节问题常常被忽视,而这些被忽视的细节,却最具有可修改性。在本次调研中,关于服务网点的设立、准直销企业管理、直销培训的规范性、消费者和经销商权益保障、直销企业门槛成为被调研对象多次提及的问题。

  1、服务网点

  2006年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自2006年10月20日起施行。在本次调研中,部分直销企业高管反映,服务网点申请审批程序严格且繁杂,不利于开展业务,并对服务网点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有人指出,只要企业在相关地区有售后服务部门,就可以开展直销,不需要服务网点的批准。因为地方区域能够通过分支机构,直接向企业汇报情况,向下对售后部门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也有企业高管指出,希望能够完善服务网点的设立要求和程序,加快审批。

  2、规范直销培训 打击非法培训

  会议培训是直销企业的日常工作,但是不规范的会议培训也成为企业、经销商的雷区。在本次调研中,部分高管仍然提出,规范会议培训也是条例应该修改完善的部分。

  近段时间,除了权健一万多人的大会引发行业热议,还有工商总局召集43家直销企业开展的直销企业直销培训座谈会,对规范培训内容做了重点强调,并且河南工商局发布了《关于规范直销培训的意见》。可见,在严打的特殊时期,直销条例的细枝末节被特别重视了。

  3、保障消费者和直销员权益

  随着直销从业人员的增多,大健康时代强烈的市场需求,消费者和经销商的权益保障问题越来越突出。

  在本次调研中,不仅有经销商认为直销条例应该明确自己的权益,也有企业高管表示,经销商的准入门槛应该调整,比如弱势群体,应该有监护人才能被准许加入。

  另外,直销专家范伟云也指出,消费者退货机制和消费者退出机制应该统一规范化。

  4、建议修订“准直销企业管理办法”

  在2014年,不仅商务部管理信息系统上公布了5家申牌的企业,行业媒体也曝出了一些打算进军直销的企业,例如霸王、安华联合?天天有机、倍得力、康普生物等等。

  有经销商表示,企业还没有获得直销牌照,但已经在开展直销业务,这些处于过渡阶段的企业以及它的经销商都处于很被动的地位,因为直销条例并没有提到关于这一类型企业的法律法规。而现实的情况是,除开43家直销企业,尚未获牌的准直销企业数量非常庞大,处于真空地带的这些企业不仅自身有潜在危险,也可能影响社会秩序。

  5、直销企业门槛提高或降低

  直销条例规定,申请直销牌照,保证金必须有2000万,注册资金为8000万。有人表示,在当前的形势下,政府应该降低保证金和注册资金,让更多的民营企业进入,让中小型企业有更多的流转资金。

  也有人认为,直销企业的门槛应该提高,真正拥有实力的企业,在产品科研方面等有更大概率做好直销。当然,现实的情况是,无论是大型企业还是小型企业,在开盘之际都引发了经销商火爆加盟。

  三、业内:直销条例修改或正当时

  众多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对多层次直销的开放,还是修改完善直销条例的“细枝末节”,或者主动促成政府考虑修改条例,都应该抓紧这一时机。

  1、直销行业扩容时期,直销条例修改正当时

  2014年,直销企业已达43家。无论是受大健康产业的吸引,还是出于急需转型自救的原因,有了更多的新军进入直销行业,更多的准直销打入直销的正规门槛。这使得政府很难对扩容的直销行业有效施展紧箍咒,反而是直销条例面临越来越多的拷问。

  针对直销企业越来越多的现状,反传销联盟会长凌云提出,企业之间竞争更加激烈,也会有一部分企业故意跑马圈地,允许经销商不合法运作,使得政府的紧箍咒更难奏效。

  直销条例不合实际情况,大批企业、经销商“睁着眼说瞎话”,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黄英姿表示,这样只会加重行业的混乱,损害整个行业的社会形象。

  堵不如疏,晚疏不如早疏。看来,随着行业的高速发展,相应的直销法律法规完善也是必不可少的。

  2、政府直销管理经验日渐成熟,直销监管开始趋向常态化

  资深直销专家范伟云指出,在2005年之后,虽然直销立法了,但是缺乏一批有直销管理经验的政府人员。随着十八大、两会等重要政治会议召开,全面梳理政治经济发展方向,直销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更加有规可循。

  虽然凌云谈到现在直销行业中存在的问题,有一部分是因为执法部门的寻租空间太大,但是有企业高管也表示,政府对直销企业的监管开始趋向常态化、规范化。从2013年3个月打传活动到2014年全国全方位的直销市场专项检查活动,这种越来越倾向于日常检查的管理体现出政府监管经验的逐渐成熟。而且,在政府与企业频繁的互动过程中,政府更加深入的了解到企业的情况,为其适时调整条例提供了参考。

  3、如新事件突显条例困境,推动政府“承诺”

  在如新115事件后,外资司相关人士表示,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直销法规和监管措施,严格直销市场准入管理,同时加强对直销企业的引导规范,促进行业自律。

  虽然现有的直销条例屡屡受到质疑,但是也有业内资深人士王涛(化名)指出,直销条例的推出在当时是有其合理性的,它的出现有效地改善了政府一刀切后的混乱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是直销业面临的困境。如今,直销行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政府应该从国情的角度,切合行业的真实发展情况,对相关的直销法律法规循序渐进地修改完善。

  然而,在谈到如何有效的推动政府对条例修改时,安发国际外事总监胡开俊指出,可以根据调研情况和参考国外直销法规的来设定,避免出现政府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而安利总裁的德?狄维士也表示,国际直销条例有一些通用的标准。

  另外,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直销业委员会以及即将完成筹备工作的中国直销协会,也为政府更好地修改完善直销条例提供后援。

  结语:

  纵观十年以来,直销条例历经考验,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在这个时期,也存在着诸多迫切需要修改完善的问题。希望政府、企业、行业人士能够共同努力,让直销条例更接地气、合实情,推动行业继续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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