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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之韵集团荣获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2011-05-27 08:43    来源:绿之韵󰄲0 󰋇 11471 次

  2011年5月,绿之韵集团再传重大喜讯。根据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湖南省2010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1】094号),绿之韵集团被认定为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该资证由湖南省科技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这一来之不易的肯定和荣誉,再一次表明绿之韵集团在“诚信经营,行业自律”“以科技为动力,以质量为生命”的运营方针下,赢得了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及广大消费者对绿之韵的认可和信任。

  近年来,绿之韵集团始终以“弘扬中华五千年养生文化”为集团产品研发理念,坚持走科技创新的发展道路,立足“三农产业”,不断通过自主研发和知名大学产学研合作方式开展新产品的研发以及工艺的优化创新,为技术创新提供支撑的平台;投资4800万元建设保健食品GMP生产车间、斥资亿元建设益阳万亩中药材种植基地等,均以重资打造企业配套设施。同时,不断健全完善科技进步激励机制,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力度,使企业的产品、工艺装备、环境治理、经济效益等方面持续不断改进。2010年初,集团开始着手省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完成了材料的收集、归类,整理与申报,顺利通过了专家审评、公示等程序,最终在2010年12月29日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并于近日取得了湖南省科技厅颁发的证书和牌匾。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以科学技术新发现为基础,利用高新技术生产高新技术产品、提供高新技术劳务的企业。它是以知识密集、技术密集、智力密集和研发资金密集为条件的新兴的技术群,其评定有严格的程序和条件。2008年国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大大抬高了企业的准入门槛,它要求:1、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 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率从25%降为15%。有效期满后如复查合格,仍可继续享受相同的优惠政策。

  国家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顺利取得,是对绿之韵集团研发能力、创新能力、市场转化能力、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充分肯定。今后,绿之韵集团将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势和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保护知识产权、加大科研投入、扩大对外合作、培养人才队伍来构筑全新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实企业创新发展后劲,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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