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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市场监督管理会议针对社交电商“拉人头”进行研讨

2019-09-25 10:37    来源:新浪潮󰄲0 󰋇 132756 次

     据《中国市场监管报》报道,9月19日,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在河南洛阳组织召开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传销案件和直销案件研讨会。会议对当前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传销、直销案件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研讨,对下一步创新监管举措、完善法律法规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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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参会消息人士向新浪潮透露,19日当天的会议分别进行了传销典型案例和直销典型案例讲解、讨论。


据介绍,加强执法办案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各地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要抓手。今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对8个传销重点城市、6个网络传销重点地区开展打击整治传销工作,对2018年曾被列入传销重点城市的6个城市开展“回头看”行动。同时,结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各地集中查办违法违规案件,全面清查整治直销市场,印发《直销违法案件查办指引》指导各地办案。


会上,广东、浙江、河南、山东、湖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分享了查办传销、直销典型案例经验。

新浪潮了解到,会上分享的直销典型案例是“A公司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案”。据悉,该公司为拿牌直企,与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B公司挂靠A公司运营。运作过程中B公司被监管部门认定存在传销行为,A公司构成了为传销行为提供培训场所、货源的违法行为。另一个直销典型案例也比较典型,即拿牌直销企业“c公司虚假宣传案”。该公司在表彰会议过程中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第一个案例让新浪潮记者想起了2018年的业内重磅文件“8号文”。2018年发布的、标示为国市监竞争〔2018〕8号的文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与直销企业有合作协议关系的合作方、关联方的监管。如有合作方、关联方挂靠直销企业,打着直销企业旗号或借助直销牌照影响力从事传销,而直销企业提供支持、帮助、纵容或默许的,对合作方、关联方以从事传销活动进行查处的同时,对直销企业以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销企业以传销共同违法行为人进行查处;如直销企业负责人为合作方、关联方违法活动站台、宣传或提供帮助、便利,又难以追究直销企业责任时,对该负责人个人追究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的责任或共同违法责任。

   

这说明,合作方、关联方的“锅”,只要直企参与,一定会一起背。 


近年来,微商、社交电商玩家频繁入场,新业态的出现也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会议也对社交电商中出现的涉传行为如何监管进行了案例分享。比如D购物平台发展店主过程中存在 “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等行为。另一个平台采用“会员制”的经营模式,发展他人加入并从下一级会员消费金额中提取佣金,存在层级计酬,被认定存在传销行为。


据中国市场监管报此前报道,“社交电商”指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利用互联网社交工具从事商品或者服务销售的经营行为,是一种社会化分销模式。社交电商利用社交化平台,将社会关系学中以“人脉关系”为纽带的软性资本转化为可见的经济资本,借助于互联网流量迅速发展壮大。经过几年的发展,社交电商逐步形成了以拼多多、小红书、爱库存、云集微店、贝店、环球捕手等为主的企业集群。社交电商运作模式在C2C(消费者对消费者)与B2C(企业对消费者)的基础上演变出新的形态,此种模式属于社交电商经营的多级分销,容易演变为披着社交电商外衣的传销行为。

据了解,与会人员围绕查办此类案件的办案技巧、办案流程、案件查处、执法协作等问题深入交流,就新业态下传销、违规直销行为的认定、法律适用等进行研讨,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细化长效机制、提升办案效能、改进监管方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指出,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也对传统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需要结合实际,通过增强学习研究、调查取证、整合资源、办案技巧、综合分析、运用法律等多种能力,不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通过查办大要、疑难案件提升对违法行为震慑力。


不过,查办案件只是手段,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才是目的。因此,相关负责人要求,各地要把握好依法监管和秉持包容审慎原则之间尺度,加快修改相关法律和制度建立工作,深入研究传销、违规直销行为,创新监管措施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禁止传销处、直销监管处及全国30个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浪潮菌说


针对现状补短板

专门就案件办理召开研讨会,这在打传规直工作中并不多见,这体现出市场监管总局一个新的思路,即加强执法办案成为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各地开展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重要抓手。


毫无疑问,这个抓手在落实中存在不少问题。客观来讲,市场形势迅捷多变,各种各样的新生事物让人应接不暇。主观来讲,办案人员囿于自身经验以及知识结构更新的短板,能力不一定能跟得上,这就会出现“大案办不了,小案不愿办”的局面。按照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新业态、新模式的出现给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也对传统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


有短板就补短板,进行办案交流就是最有效的一种方式。如何认定是否涉传,如何取证固定证据,面对新的市场业态该如何让办案手段与时俱进,对于办案人员来说,既需要观念更新,更需要能力补强。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此次会议,就是对这一点最明确的宣示。


对于市场企业来讲,踩红线、打擦边球的玩法,已经不能有任何幻想。规范并适应新的市场形势和监管形势,才是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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