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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微商真的“转正”了吗?

2020-07-24 14:25󰄲0 󰋇 365731 次

  今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公布的文件《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

  该《意见》一经发布,诸多从事微商的人纷纷在朋友圈开始转发以及奔走相告,甚至连思埠集团董事长吴召国感都慨道,“微商终于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了,被鄙视了7年了。”

  尽管国家鼓励包括微商电商,直播带货等数字经济形式的创业,但是相比于传统的商业模式,微商,直播带货等模式,还是具有行业规范性不清晰,行业运转方式的不透明,不公开的特点。这往往导致社会对其信任度不高,尤其是微商,毕竟微商企业具有真正的科研实力和生产实力、售后服务等配套硬实力的屈指可数。

  尽管13部门发布了该《意见》,但是微商仍有难以克服的问题,例如三级分销模式涉嫌传销问题,代理商的合法权益及售后问题,代工企业产品质量以及代理商虚假宣传等问题仍非常突出与尖锐。如果说微商仅凭《意见》就想“转正”只能说是一厢情愿,在诸多消费者以及主流媒体的眼中,微商仍是“危商”。

  事实上,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的代理商成了微商撕掉标签的重要阻碍:在微信朋友圈中,喜提玛莎拉蒂、巨资买下别墅、“躺赚”等夸张式宣传尽管有所收敛,但并未完全消失。特别是诸多微商企业对于加入的代理商大部分不签订合法的代理合同的同时,还不开具购买发票。尽管微商在销售方式上有的已可借助电商平台、第三方APP或结合线上直播辅销,但多数仍是以简单的转账记录为凭证。一旦出现退货等问题,大部分代理商均无法提供有效的法律凭证证明其与平台之间的法律关系,从而造成了大量的微商难民。

  目前,微商从业者大致可以分为微商品牌和微商代理者,此前,在执行层面上,电商法规定“对于‘零星小额’交易可免登记”,这给部分微商群体留下了政策空白。而现新微商法规指出,微商代理等个体工商户也或将被纳入交税范围。政府部门及相关部门规定将对网络经营者的监测进行加强监督和管理,并且提及网络经营者的市场主体登记问题具体延伸至个体层面。未来,不只是微商品牌,微商代理等个体工商户也或将被纳入交税范围,针对微商群体更加完善的纳税政策将浮出水面。

  回首微商发展的历程,可谓是“金絮其中,败絮其外”,微商企业之所以长期不被认可,主要是微商与直销行业面对同样的问题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情况,从少数制假售假的毒面膜再到朋友圈P图炫富以及疯狂拉人头赚钱等行为逐渐扩散,最终,在媒体的聚焦曝光中贴上各种负面的标签。

  但不可否认,目前涉足微商的传统品牌不胜枚举,其中不乏欧诗漫、一叶子等国内知名品牌,且梵蜜琳、TST等微商原生品牌的崛起,这种品牌化的发展也在使这个圈层变得日渐规范化。在国家政策的扶持下,微商热或将进一步发酵,但微信平台更应加强对于电商交易的规定与监管,更也期望国家层面能将电子商务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调整轨道,并出台关于微商交易的专门法律。

  此外,国家13部门发布《意见》是首次提到支持微商与直播带货等新商业形态,但是“欲戴其冠,必受其重”,扶持在前,监管必然紧随其后,也希望微商企业与直播带货平台做好自己,少一些商业套路以及坑骗手段,或许被大众认可的新商业形态并不需要红头文件加持。

  附:13部门联合发文,首次提出发展15个新业态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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