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病毒式营销背后的“一个亿”广告费分给了谁?
社交电商病毒式营销背后的“一个亿”广告费分给了谁?与消费者共享,我为你分享。这不是一篇新闻报道,而是我有感而发!
相信有接触过社交电商的知道在注册社交电商平台购物的时候,有些如:素店、斑马会员、贝店、有品有鱼、等需要购买一个礼包成为会员后可以享受社交电商平台的权益,自购省钱,分享赚钱的相关权益。病毒式营销真实的人民币玩法,以往病毒式营销是积分制,常见的积分制病毒式营销在一些论坛中见的多,这里社交电商平台的玩法是购买一个会员商品,成为会员,分享者获得商品佣金,新注册者成为会员后,自动生成一个邀请码,这位新人就具备了相同的权益,再次分享出去拥有分享赚的权益。
病毒式营销的玩法在社交电商中的应用,是商品会员制人民币玩法,消费者分享了“一个亿”的广告费。这个让我想起了多米诺骨牌效应: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可能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人与人之间是有联系的,古有株连九族的刑法,反衬出一个人不是孤立的个体,有九户人家相互联系着,而现在不仅仅是是一个固定不变的人文环境,一个独立的人他可能就有几千位朋友,远大于亲戚之间的人数。这样的一个环境,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地球人都晓得了。我说“一个亿”的广告费分给了消费者,这个一点也不夸张。
举一个例子:有一位新人注册了素店后,没有购买玩主礼包是一名玩客的身份,当购买一个玩主礼包后成为玩主身份,享有自购省、分享赚的权益。分享者同时获得百元商品佣金,新人同样的进行了分享,成功分享了一位新人成为玩主身份,获得百元商品佣金。这样一层层的往下裂变,类似于多米诺骨牌,像是病毒肆意,专有营销术语是病毒式营销。
在这里,消费者扮演了广告主的身份,假意是投放了“一个亿”的广告费,这笔钱给了消费者,一个玩主礼包,分享者赚得这笔收益,层层递进,每一位分享者都获得一笔收益。病毒式营销的玩法有质量过硬的商品作为支撑,良好的口碑作为营销的支撑点,持久化的运作下去,商品质量上的把关严格规范,不然是不能逃得过消费者的眼睛的,同时,消费者又成为了质量把关的后来一道防线,有假一罚十的说法,源头供应链模式,平台直接罚品牌方。
基于社交的病毒式营销玩法,常见的社交圈分享如:微博、微信朋友圈、QQ空间、贴吧、博客,现在比较火的短视频如抖音、快手、微视等。
专业的有搜索引擎搜索热词帖子分享,各大app开屏广告,各大平台广告等,如腾讯社交广告、搜索引擎广告、B2B广告、微博广告等。社交电商走的路线是高品质的商品路线,追求的是商品的性价比,并不能解决追求品质超高的消费群体,类似于定制化的。所以,社交电商一般采用的营销模式是社交分享,谈的是商品品质,而不是广告输出,能赚钱啥的,谈的是商品。
也不用说,个人是不能开通广告主的,需要企业营业资质才能开通,要是哪个个体工商户感兴趣了,没准会自己投放广告赚这笔收益,其实这笔收益也不菲,一单是百元收益,五百单是五百加两个零的收益。所以,一般个人分享也是在社交圈子内,博客,贴吧,朋友圈分享,做不到万词霸屏的广告输出,所以,社交电商的营销模式的玩法基本这样。而电商企业本身可能做一个企业认证,做一个品牌认证。真正的是让消费者来做了,直奔主题,社交电商“一个亿”的广告费分给了消费者。我说的清楚明白,社交电商项目可以作为工作之余的项目运营它,买到好货记得分享朋友圈,拍个短视频分享抖音,收益由此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