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贮藏会“提前”失效药品 保健品易“中暑”,你在意过吗?
8月13日上午,家住宿迁市区项王小区的居民胡先生拨打记者电话反映,最近,他去市区一家药房购买药品时发现,有部分药物需要放置在阴凉区,但店家却没有这么做,而是将标注贮藏方式为“置阴凉处(不超过20℃)”的药品放置在常温货架上。胡先生担心不按规定贮藏的药物,药效会打折扣。为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当日下午,记者走进市区幸福中路附近的一家药店里,此时,药店大厅的空调温度显示为26℃,阴凉区内的温湿度表上显示温度为22℃。在药店大厅的货架上,记者仔细查看了各种药品、保健品,其中,有一种名叫“复方锌布颗粒”的药品标注的贮藏方式为“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还有其他几款也标注在阴凉处保存的药物,均未放置在阴凉区。
“请问,你们店里有三七粉吗?”在市区西湖路附近的一家药店里,一位顾客询问道。随后,店员便从非阴凉区的货架上取下一盒,递给了这位顾客。记者随手拿起一盒仔细看了一下,在该药品的外包装上,清楚地标注“贮藏:置阴凉干燥处,防蛀”字样。本应放置在阴凉区的药品,此时却被摆放在阴凉区之外的货架上。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市区大连路、富康大道等几家药店,发现除了药品之外,还有钙片、维生素等保健品的外包装盒上,也清晰地标注“置阴凉处”字样,但多数未放置在阴凉区内。甚至有的还将需要放置在阴凉区的“金银花露”放在药店门口的醒目处,并无“阴凉”可言。在一家药店,记者发现阴凉区温湿度表上,显示当时的温度为26℃,明显高出了规定的温度。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有部分药店对于药品、保健品的贮藏方式不严谨,也有一些药店非常重视药品、保健品贮藏方式。在市区大连路上的一家药店内,记者发现药店大厅的空调上显示温度为26℃,阴凉区内的温湿度表上显示为19℃。“药品对于贮藏条件有一定的要求,有明确存放要求的药品,就要严格执行,不然很可能会影响药效。设置阴凉区(或阴凉柜)是对药店的基本要求之一,只要说明书上有标注‘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等字样的药品或者是保健品,都需要在阴凉区域贮藏。”药店负责人、执业药师李尚亭说,药品贮藏条件一般有“室温”“阴凉”“冷藏”几种,其中室温一般是指10℃—30℃,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而冷藏是指2℃—8℃。要求在阴凉区贮藏的药物品种较多,比如一些头孢类抗生素、膏剂、糖浆类等等。
那么,为何有些药店明明知道药品贮藏温度可能会影响药效,却不按照贮藏要求执行呢?李尚亭说:“首先,阴凉区的温度要求是在20℃以下,空调温度必须设置在20℃以下,这肯定是费电的;其次就是有些药品,特别是保健品,如果摆放在阴凉区,顾客不好拿取,可能会对销量产生影响。”
记者了解到,为数不少的市民到药店购买药品、保健品时,往往注重查看生产日期及有效期,而忽视了有些药品、保健品的贮藏要求。为此,李尚亭提醒市民:购买药品、保健品时,一定要查看它的贮藏条件,如果是标注贮藏在阴凉处的药品、保健品,却摆放在常温条件下的柜台上,这些不按要求贮藏的药品、保健品很可能就“中暑”了,失去了它本该有的药效。除了药店,夏季家中的药品若保存不当,也很容易变质。因此,市民在买药和服药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注意药品存储条件和药品的有效期,夏季室内温度基本都在20℃以上,大家可以采取简单的方法,把需要在阴凉处保存的药物放在冰箱冷藏室进行保存。
就调查中发现部分药店“阴凉区”并不阴凉,有的药品、保健品本该贮藏在阴凉区却陈列在常温药柜上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药械科负责人徐升说,对于药店药品贮藏问题,他们检查频率较高,检查中发现,连锁门店对阴凉区药品贮藏要求执行较好,也有个别单体药店的店员存在疏忽。“我们不间断检查、督查,利用微信监管群经常提醒,还利用今年换证的时机,要求各药店扩大阴凉区的面积。”徐升说,如果发现不按规定贮藏药品,执法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