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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N煽动了“蝴蝶翅膀”:跨境电商销售进口保健食品如何监管?

2021-01-22 08:58    来源:新浪潮杂志󰄲0 󰋇 49645 次

  19日,“NMN不能作为食品在我国进行生产和经营”的消息在业内激起千层浪。在对NMN为什么不能作为食品在我国进行生产和经营的剖析过程中,有一个引人深思的问题,就是进口保健食品(膳食补充剂)的监管。它们是如何入境并销售的?是否合法?消费者的权益能否保障?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

  逃避监管转到跨境电商

  说起进口保健品,不少人认为其 “疗效好”“副作用小”。因此,在选择保健品时,直接摒弃国内商品,而将目光投向“进口货”,相信“国外的月亮才是圆的”。目前来看,通过跨境电商、人肉代购、海淘购买境外保健品已经成为中青年群体首选的消费方式,也是国内成熟的保健品零售业态。

  这其中,跨境电商因其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交易链条短、通关便捷等优势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所谓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交易双方通过互联网以邮件或者快递等形式通关,将传统贸易中的展示、洽谈和成交环节数字化,实现产品进口的的新型贸易方式,当前主流的跨境电商模式主要有:B2B(Business to Business)、B2C(Business to Customer)、C2C(Customer toCustomer)。目前我国主要的进口跨境电商有天猫国际、苏宁国际、考拉海购、京东国际、奥买家等。

  作为构建海外服务网络、促进贸易全球化的重要推手,跨境电商在我国的起步相对较晚,但其发展势头却十分迅猛。现如今,国内跨境电商市场极为火爆,B2B、B2C等多种跨境交易模式的联合运作打破了各国间的贸易障碍,使得国际市场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尤其是2020年境外疫情持续,在传统外贸线下渠道受阻的情况下,作为贸易新业态之一的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能够更好地满足国内消费市场多样性、多变性的需求,业务量快速增长。据海关总署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实现迅猛增长,达到1.69万亿元,同比增长了31.1%。

  为促经济、稳外贸,满足消费者需求,跨境电商渠道更多地得到国家的政策加持。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北京在内的22个新设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城市享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新政,包括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清单内商品实行限额内零关税、新增民众需求量大的63个税目商品、将年度交易限值由目前的每人每年2万元提高至2.6万元等。此举极大地促进了跨境电商发展。

  2018年,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部署,原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系统,调整后的海关对于跨境电商的监管职能有了重大调整。据青岛海关隶属黄岛海关工作人员白媛媛介绍,跨境电商归属于一般贸易(贸易方式10),统计项下的监管方式有1210(网购保税电商)和9610(跨境电商直购)两种。

  快速的发展下也隐藏着问题。在跨境电商行业中,依然存在许多“灰色地带”。

  以保健食品为例,众多国外保健食品品牌为规避监管、降低成本,纷纷将市场由传统线下贸易转移至跨境电商平台上。我们在对NMN产品的研究中也发现了同样的问题,进口保健食品利用跨境电商的无形性、匿名性以及纳税方面的政策,加上监管漏洞,“曲线救国”,采用原材料出口包装再回国售卖产品,或是在国外成立皮包公司为进口披上合法外衣的形式来蒙骗消费者。

  存在法律监管漏洞

  为什么跨境电商渠道有空可钻?可以说,在我国,对跨境电商平台上销售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存在法律漏洞。

  一个进口保健食品的入境,有海关对入境商品的监管,也有白纸黑字的对食品、保健食品的的监管政策,售出方又是受“电商法”监督的电商平台。进口保健食品的管理涉及多个行政部门,多少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

  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其商品按《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的监管要求执行,包括进境检疫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等。属于《通知》适用范围以外的,按以下要求执行: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商品免于向海关提交许可证件;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需按货物监管要求执行,“二线”出区时参照个人物品监管要求执行。依法需要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的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药品、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016年,《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正式发布,未混合的维生素以及衍生物等商品在第二批次被列入正面清单。这样就直接避免了境外保健食品遵守中国的食品安全法规进行注册、备案,有了漏洞可钻。

  新浪潮记者了解到,跨境商品的“到手”流程相对简单。消费者在平台上下单,经营者通过境内保税仓发货或境外直邮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手中。在商品清关时,海关会依据《进口商品检验法》进行检查。

  在天猫国际“EnerVite澳乐维他海外旗舰”,新浪潮记者以购买者身份与客服沟通,对方表示其NMN产品都是由品牌方发货直接进入中国保税区,受海关监管和审核,百分百原装进口,发货都是在菜鸟广州保税仓。

  根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张雪琳的一篇文章,我国实行进口保健品注册或备案制度,即首次进口的SKU(单个产品品种)保健品必须提前向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申请注册或备案,经审核符合规定后,向其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此制度是我国对进口保健食品进入我国市场前的一次把关,是对此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估和审核。”

  然而,跨境保健食品通常给自己定义为“膳食补充剂”,进入国内市场无需经过保健食品审批,也没有经过任何医学上的临床试验。海关在进行检查时也不是针对保健食品安全的检查,不会审查是否有《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因此,这些国外的膳食补充剂就等同于普通食品被送到了消费者手里。但在宣传时,却是按照有各种功效的保健食品进行的。那么就可能又多了一个问题:虚假宣传。目前很多电商平台上的在售产品都已经对此种情况做了规避,但评论区依然能看出些许端倪。

  跨境电商平台上进口保健食品下的部分评论

  张雪琳认为,目前对于进口保健食品的监管主要针对线下市场,线上市场基本处于监管盲区。她提到,虽然交易场所在虚拟网络空间,跨境交易却是通过平台完成交易,境外商事主体入驻跨境电商平台,消费者在此平台上和境外经营者进行信息交流、现金支付以及商品的交付确认等,可以说电子平台就是双方交易的地点,而这些电子平台是在我国经工商注册的企业,故交易场所是传统国际贸易交易场所的延伸,但仍属于我国管辖范围内,她认为,对线上进口保健食品进行监管是必要的。

  产品质量犹未可知

  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保健品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显示,2019年,营养保健食品的进口金额按出口市场来看,进口金额排名首位的国家是澳大利亚,我国对其进口的营养保健食品金额达7.3亿美元,占比总进口金额的21%;进口金额排名第二的市场的是美国,达6.8亿美元。总体来看,我国营养保健食品的进口市场主要集中于欧美和澳洲地区。

  国外保健食品若未经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注册或登记,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原因在于其是否在国外上市销售,是否经过国外有关机构检验不得而知。

  “EnerVite澳乐维他海外旗舰”的客服表示,其产品是经过TGA认证的。新浪潮记者查询发现,世界上有三大药管局:美国的FDA,澳大利亚TGA,日本的厚生省。TGA是澳大利亚管理药品的政府部门,但并不是生产标准。同样的FDA是美国的药品食品管理部门,也不是生产标准。任何厂家想生产补充药品(即澳洲保健品)必须证明自己符合药品的GMP(良好生产规范)才能在TGA上登记,因此澳洲保健品的生产标准确实普遍会比国内严格,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效果更好。且澳洲补充药品虽然归TGA管理,但其效果是不做上市前评估的,也就是说这些保健品有可能并不能达到其包装上所声称的效果。

  至于保健品文案常宣称的“TGA认证”和“GMP认证”就属于文字游戏了,补充药品(澳洲保健品)想要上市必须在TGA登记,并证明自己符合GMP规范要求,这两个都是法律规定的强制要求,也是底线。TGA并不负责“认证”,它也不是认证机构,澳大利亚的广告法也不允许药品在广告宣传中说“TGA认证”这样的话。

  某NMN产品的宣传材料

  况且国外的环境、气候等自然条件与我国存在差异,即使符合当地标准也不代表对我国消费者就是安全的。

  白媛媛认为,跨境电商的发展会带来传统贸易模式下的规则漏洞,且因在监管、税收等方面未达成国际可操作的一致共识,带来了货物管理的难度。此外,跨境电商也改变了主体权责、产品标准、交易规则、物流规则等,导致需要重构电子化和网络化的国际贸易新标准,需要根据新话语权重新切割新权责,带来国际合作下的货物管理新的不确定性,造成贸易的灰色地带和经贸争端。

  跨境电商是新技术下的全球贸易,涉及交易方、平台方、支付方、物流方、管理者等多类主体,相对复杂,虚拟世界的开放性也会影响交易的公平性和监管难度。这是监管部门需要做的一份难点满满的功课。以NMN全国排查为例,市场监管部门部署全国排查,发出了不再无视NMN等跨境电商产品在市场上几乎无阻碍飞行的明确信号,相信也是看到了市场的不规范以及监管没有触及到的部分。NMN煽动了它的“蝴蝶翅膀”,带起了监管对跨境进口保健食品的关注,我们相信,只要发现问题,积极调整,未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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