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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交友为名将他人诱骗至窝点实施拘禁、洗脑 五名传销骨干被公诉

2021-06-21 08:20    来源:李旭反传销团队󰄲0 󰋇 7865 次

  近年来,随着各地严厉打击传销,致使异地、聚集式传销逐渐减少,但仍有些传销组织偷偷地开展传销活动。

  6月20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林某某、陈某甲、刘振国、陈某乙、朱某某、郑某某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1月20日晚,被告人杨某某以交友为借口,将被害人郭某某骗至本市高新区一传销窝点,并控制了郭某某的手机。

  之后,该窝点主任(身份待查)及被告人杨某某、林某某、陈某甲、刘振国、陈某乙、朱某某、郑某某以阻拦郭某某离开、扣留手机、贴身看守、上课等方式限制郭某某人身自由。

  2020年11月27日,公安机关在本市高新区昌东镇太子殿瑶湖春天饭店门口将杨某某抓获,后在杨某某的带领下到上述传销窝点解救郭某某,并抓获被告人林某某、陈某甲、刘振国、陈某乙、朱某某、郑某某。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林某某、陈某甲、刘振国、陈某乙、朱某某、郑某某伙同他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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