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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传直击|区域协作联动:京津冀辽区域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探索

2025-09-08 08:44󰄲0 󰋇 2586 次

  近年来,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全力化解传销风险隐患。京津冀辽四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构建跨区域执法协作新机制,在信息共享、案件联办、行刑衔接、基层治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近期,《市场监督管理》记者赴河北保定参加京津冀辽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采访四省市执法骨干在这一领域的实践经验。2025年第17期(总1414期)《市场监督管理》梳理了四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区域协作框架下的工作探索与实践,旨在为深化各地区域执法协作、提升打传效能提供参考。

  河北:强化行刑衔接与跨省协作 提升打传法治化水平

  文/荀新河 刘胜 封根柱(河北省市场监管局)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在属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网信等部门,加强信息监测,创新监管方法,通过梳理筛查、甄别汇总、分析共享等方法,形成了监测、研判、执法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有力防范传销风险回潮蔓延。

  提高政治站位 提升监管格局

  回顾《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颁布20年来。国家层面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与刑法修正案,规章和司法解释等政策性文件,禁止传销工作机制建设不断完善。2025年6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明确了组织参与传销活动的可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禁传力度进一步加大。禁止传销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工作有序走向深入。

  深化环京跨省区域执法协作 严打重点区域传销

  京津冀辽打击传销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以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完善打击防范传销机制,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跨区域跨部门工作指导意见》《河北省平安建设条例》等有关规定,加强环京区域内的城乡接合部、学校、社区及新型传销活动的专项整治,建立县级市场监管局协作打传机制,进一步细化禁传工作实施方案,与人民法院研究建立规范办理冻结网络传销案件工作机制,在办理重大、疑难、复杂的网络传销案件时,双方加强沟通交流和分析研判,进一步防范化解超额冻结和跨区域冻结涉案资金的风险隐患,打传成果丰硕,有力震慑了传销活动,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强化行刑反向衔接 夯实禁传工作根基

  2024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实施《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进一步厘清了禁传工作任务职责的边界,有利于形成禁传工作新局面。河北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理的网络传销案件,特别是由刑事向行政部门移送的有关案件,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结多起行刑反向衔接案件。近年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查办的多起涉传案例都特别重视刑行反向衔接工作,防范化解了执法风险。河北省市场监管局注重与公安机关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形成了属地打击传销联防联控机制,有力打击传销骨干分子的嚣张气焰,提升综合治理能力。

  北京:构建涉传共享平台 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

  文/林雨(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一支队始终以执法办案为根本,聚焦大要案件攻坚,全力筑牢打传防线。

  构建涉传线索共享平台 提升跨区域响应效能

  执法办案离不开高效协作,这也是深化京津冀辽区域联动的核心目标。针对传销“跨区域流窜、多地关联”的特点,总队一支队将协作机制转化为办案实效,建立涉传线索实时共享平台,确保大要案件线索跨区域快速流转;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2024年以来协同四地查办跨区域案件多起,阻断传销人员流窜路径;依托北京市打传联席会议深化行刑衔接,由市打传办牵头邀请公检法等打传成员单位专题研判两起重大涉传案件,明确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核心问题,形成可复制的“北京办案方案”,为大要案件攻坚扫清障碍。

  主导重大跨省案件查办 强化对疑难案件指导

  总队一支队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系统观念,依托市、区、所三级联动综合执法体系,今年成功查办了多起传销案件,已结案4件,同步强化对区局疑难案件的精准指导。例如,年初在总队统筹协调下,延庆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市场监管局对关联案件涉事主体依法处罚。

  一是聚力大要案件攻坚。年初,针对市场监管总局交办的某生物工程和电子商务公司重大涉传线索,总队一支队第一时间抽调业务骨干组建专案组,全程主导案件查办。同时,统筹跨区域协作,联动吉林、江苏等地监管部门固定关键证据;多次向市场监管总局专题汇报案件进展,精准破解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等核心难题。2024年,总队一支队提请启动市打传协作机制,稳妥处置涉案群众上访事件,最终高质量完成办案任务,充分彰显能办重大案件的核心能力。

  二是强化疑难案件指导。针对区局在办案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总队一支队主动下沉指导,当好“业务后盾”。在某区局办理的传销案件中,总队一支队全程跟踪,牵头制定办案方案,逐项梳理涉案直销企业违法行为,现场解答证据固定、法律定性等疑难问题,推动案件顺利办结;其中,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案是全市首案。总队一支队通过“手把手”指导,提升了区局办理新型复杂案件的水平。

  联合侦破特大网络传销案 形成有力执法震慑

  总队一支队将打击重大传销犯罪作为执法办案的“重头戏”,2025年初联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成功查办一起特大涉嫌传销案,涉案资金1.8亿元,参与人员超6000名。总队一支队主导数据筛查与情报分析,精准锁定线上层级返利模式。6月6日,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收网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已批捕15人),扣押核心证据。目前,专案组正同步开展资金追踪与人员核查,全链条打击态势有力震慑了传销违法犯罪。

  天津:健全打传制度体系 压实基层防控责任

  文/毕思友(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聚焦规直打传,制定年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坚持“反复打、打反复”,持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

  完善联动机制 健全全链条闭合管理体系

  夯实制度根基,健全工作机制。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分管市领导亲自过问,把关定向。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党组多次召开规直打传专题工作会,明确目标任务、规划实现路径,形成了天津地区“党政主导、政法牵头、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

  建立会商制度,贯通三级联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同政法、公安等部门建立打击传销会商制度,强化部门间案件会商和信息共享,加强与金融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的专业优势,联合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推动建立涉传资金快速查询机制,推动形成了横向协同、纵向贯通,市、区、街三级联动的工作合力。

  健全全链条闭合管理体系,快速响应处置。健全线索排查、联合打击、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形成“打、防、控、管”并举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将打传工作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指导各区建立《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广大群众“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积极拓展线索来源。完善快速响应处置机制,制定《处置传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坚持事前预防为主,加强风险前瞻性预判,抓早抓小做好风险预警处置。充分发挥街、镇、村、社区基层组织作用,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实施有效管理,铲除传销滋生的土壤。

  创新督导考核机制 推动属地责任落实

  健全考核机制,把好考核“指挥棒”。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把督导考核作为推动打传工作重要抓手,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平安天津”建设考核体系。针对天津市传销呈现的新变化新形势,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及时调整考评细则和考核标准,调动基层打传工作积极性。

  创新督导方式,用好“助推器”。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充分利用工作调研、执法核查等各种时机,采用“四不两直”方式,直插执法一线,摸清各区打传工作的真实情况。

  强化结果运用,树好“风向标”。激励为主、批评为辅,客观公正。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会对各区线索核查、宣传教育、案件查办等日常情况与年终综合考评直接挂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通报表扬,问题突出的批评问责。

  推动省际接壤区域协作 构建联防联控网络

  京津冀辽在打击传销、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等方面实施跨区域执法协作,推动实现联合执法、全域执法、全链条执法。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与北京市平谷区、顺义区、河北省廊坊市、承德市建立了《京津冀三省五地打击传销执法协作协议》;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与北京市通州区、河北省廊坊市建立《通武廊市场监管执法协作机制》;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与河北省沧州市市场监管局、河北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共同签订了《环京跨省三地(沧州-静海-雄安新区)建立禁止传销和公平竞争工作区域合作联盟协作机制》。

  辽宁:强化传销源头防控 协同快速处置涉传苗头

  文/林林(辽宁省市场监管局)

  2023年以来,“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辽宁省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做好防范和打击传销、规范引导直销工作,为辽宁省经济平稳有序发展提供支持。

  如何将打传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一是持续推动政府主导、公安为主、多部门参与的打传工作机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规定,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打击传销综合治理,坚决做好统筹协调、沟通协作等工作。

  二是印发《关于省基层防控传销工作指导意见》,依托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将防控传销工作与网格化服务管理、社区治理创新、乡村有效治理等工作深入融合。

  三是压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辽宁省各市、县、区政府综合利用市场监管所、社区等基层组织优势,严格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将市场监管巡查、社区网格监管、村委会民防自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辽宁省打击传销横向多部门协调,纵向多层级贯穿的工作机制有效确立。

  四是强化防范传销社会宣传。利用重点节点、时点进行普法宣传。在各个公园组织开展以打击传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沈阳市市场监管局30名年轻干部组成“打击传销志愿者宣传队”,在锦州、营口、大连等地通过设置服务站、悬挂横幅、摆放案例展板等方式,直观展示虚假宣传、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常见套路及法律后果。

  如何快速响应处置苗头线索化解涉传风险?

  一是挤压参与传销人员活动空间。为坚决防止传销活动在辽宁省蔓延,辽宁省发现传销人员后,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查处;沈阳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基层治理,有效发现处置5起传销线索,迅速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处置完毕;锦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本地区出现的参与传销人员进行“地毯式”摸排,驱散传销窝点6个,查处11起关联人员参与传销,教育遣返17人。

  二是配合推动陈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相关信访问题的解决。根据相关部门信息通报,辽宁省收到转办的陈某传销举报材料2431件,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指导涉关地区密切关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提醒告诫等。

  三是举报辽宁省涉传重点问题排查治理。根据辽宁省委主要领导批示意见要求,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本溪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辽宁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线索核查,根据要求出具核查处置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置。

  多部门是如何协同配合的?

  今年以来,辽宁省切实加强多部门协同配合,除公安部门发挥主力军作用外,教育部门发挥校园阵地守卫者作用,在辽宁省内高校持续深入开展防范传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召开班务会研讨、现场解答法律知识等方式,提高广大学生防范和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宣传部门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为各地打击传销工作全面开展提供政策支持。住建部门、民政部门抓住出租房屋管理和外来人口登记两个关键环节,发挥房产中介机构和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发现和清除传销窝点。通信管理部门和网信部门加大对互联网的管理和监测力度,针对网站、APP、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涉传敏感信息及时清理,有效阻隔和切断利用互联网发布涉传信息、组织涉传人员、提供涉传管理工具等行为。(来源:《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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