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重拳出击!一举端掉藏身小区的传销窝点 控制11名传销成员
“拉人头”“入门费”
“高额回报”
“封闭式培训”
……
这些“坑”你还在踩吗?
认清传销陷阱
守住你的钱袋子!
平安守护
1月12日14时许,北城派出所接110指令,报警人称其家属于2025年10月来到运城市盐湖区,现失去联系疑似被传销窝点控制,请求帮助。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北城派出所迅速组织部署,调集30余名警力对某小区展开走访摸排。民警首先对报警人家属此前定位位置的9号楼进行全面排查,随后以9号楼为中心逐步向周边楼栋延伸搜索。经过连续不间断工作,共排查8栋楼、32个单元、384户居民,最终在4号楼某房屋内成功解救报警人家属,现场控制11名传销窝点成员,一举捣毁该传销窝点。
经查,该传销窝点以介绍工作、旅游、交友等为名,通过QQ等社交软件诱骗外省人员前来。其内部采用“五级三晋制”,以“化妆品投资高回报”为幌子,要求新人购买产品获得资格。随后通过收缴手机、封闭培训、反复灌输“高额回报”观念等方式进行“洗脑”,进而诱骗参与者发展下线,以抽取提成、晋升等级。
违法行为人王某杰(男,22岁,云南人)在该传销窝点中负责策划、宣传及培训管理。违法行为人李某秋(女,19岁,云南人)负责业务发展。违法行为人孙某(男,38岁,运城盐湖区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王某杰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违法行为人李某秋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其余9名参与传销人员经教育训诫后,均已劝返回原籍。违法行为人孙某(房主)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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