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万买66棵虚拟茶苗血本无归,京山检察揭开传销画皮
近日,京山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成功打掉一起以“乡村振兴、消费帮扶”名义进行的“聚硒农场”传销案件。案件涉及“种茶游戏”诱骗大量会员进行投资,沈某某与何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分别被判刑。
2020年5月,周某(另案处理)和姚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注册成立“恩施聚硒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推出一款名为“聚硒农场”的网络APP。这款APP打着“乡村振兴、消费帮扶”的幌子,以销售硒产品的名义,通过大肆虚假宣传和各种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全国大量人员参与“种茶游戏”。
该公司宣称,只要登录APP注册会员,支付517元购买一颗虚拟茶苗,通过“施肥、浇水”等操作养成“茶树”,就能获得101元返利和一份“富硒茶叶”。
办案检察官介绍,会员分为硒粉、硒农、硒侯、硒王、硒皇、硒董八个等级,可以通过发展下线的方式来提升自己的等级,获得更高的收益。
2021年3月,沈某某通过他人介绍加入“聚硒农场”,并在京山租下房屋设立工作室,以销售富硒茶为幌子,组织会员参与,并通过举办宣讲会和聚餐等活动发展下线。
通过“拉人返利”的方式,沈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300多名会员,提现获利约54000元。80多岁的刘某某经人介绍加入“聚硒农场”,共“种植”了66棵“茶树”,花费35000多元,没有获得任何收益。另一位会员宋某某投资16000元,仅仅获得900元返利,本金却无法提取。
2022年12月,京山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协同指令后展开侦查,并于2023年7月31日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经过审查,检察院认定沈某某利用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方式,诱骗会员缴费并发展下线,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依法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8日,京山市法院判处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罚款人民币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
在审查沈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时,检察院仔细梳理证据,厘清了“聚硒农场”传销组织的层级架构、上下线会员清单等信息,发现“聚硒农场”传销活动涉及的另一名嫌犯何某某。何某某通过成立“聚硒农场”工作室,发展会员600多人,非法获利90,000余元。2025年1月29日,京山市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某提起公诉,并于2025年4月30日获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检察院提醒广大市民,近期一些以“乡村振兴”、“消费帮扶”等为名义的传销案件层出不穷,尤其是借着“高返利”诱导投资的方式,涉及传销的犯罪行为逐渐增多。消费者应提高警惕,避免因贪图小利而陷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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